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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与传媒系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

信息来源:系办 发布时间:2023-03-03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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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 为进一步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服务于教学工作的作用,根据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系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使用要求

1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。不准擅自移动控制台、设备和接线,不得随意搬(拿)走多媒体设备及附件。

2、爱护多媒体设备,如遇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,请及时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联系。

3、使用完毕后,及时关闭投影仪、功放器和照明灯等设备。

4、严禁私自外借或向外租赁多媒体教室。

5、每学期开课前,在多媒体教室醒目位置张贴该多媒体教室的课程安排表。

第三条 教师守则

1、根据教学任务安排,任课教师提前10分钟打开多媒体教室,并将多媒体设备开启至正常使用状态。

2、任课教师要定期学习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,学会及时处理多媒体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。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向该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员(班级学习委员)或相关领导反馈,及时修复故障,确保教学正常进行。

3、遵守多媒体设备操作流程,爱护多媒体教室设备。因责任心不强、违反操作流程,造成设备损坏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4、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和安全意识的教育,防止出现意外伤害。

5、上课结束后,教师应及时登记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,严格按操作流程关闭设备,并提醒学生关好门窗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第四条 学生守则

1、服从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,讲文明、讲礼貌。

2、爱护设施、设备,不得拆卸、拿走教室内任何设备。若人为损坏设备、公物者,要追究其责任,并视情况予以赔偿。

3、保持室内卫生,不准携带食物(饮用水除外)进入多媒体教室,不乱丢垃圾。

4、未经教师许可,严禁操作主控制台上各种按钮。

第五条 系部职责

1、系部安排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。

2、由系教学副主任牵头,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指导任课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,及时处理多媒体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。

3、由系行政教学秘书牵头,负责使用情况登记表的收集、保管及设备的开启,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。

4、由系实训中心主任牵头,负责定期对多媒体教室设备(设施)进行检查,及时将需要维修的设备(设施)汇总后填写维护/维修申请表并报送教务处,协助院实验实训中心作好设备(设施)维护与维修工作。

第六条 本办法为修订稿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2月31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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