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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术系学生教学实习纪律

发布时间:2018-10-22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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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工学交替教学实习安全,增强其实效,全体实习生必须遵守以下纪律要求:

1、尽快适应角色转换,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统一管理,遵守双方规章制度。

2、在实习期间,强化职业道德意识,爱岗敬业,遵纪守法,吃苦耐劳,勇于战胜困难和挫折。

3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患意识,严格执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,保证实习工作安全,另须注意上下班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。

4、坚决听从校方实习领队教师的指挥。实习生之间应互相尊重,团结协作,发扬集体主义精神。

5、在实习中尊重企业方指导老师及其他员工。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必须通过领队教师反映,不得随便议论。

6、严格遵守上班考勤制度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(旷工即旷课),原则上不得请事假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,应事先请示双方指导老师,并报领队教师和企业方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。请假超过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,不予评定实习成绩。

7、节约开支,爱护公物。凡借用实习单位的用具、资料文件等应如期归还,如有损坏或遗失者应照价赔偿。

8、努力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,酌情做好工作现场观察记录,及时填写教学实习报告。教学实习报告将作为实习成绩评定依据之一,并载入本人档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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